选拔程序
(一)材料评审
学校对报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分专业类别从高到低排序,择优给予综合测试资格。末位同分的情况下,将同分考生材料发往所报专业类别所在学院,由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,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、高中阶段综合表现、竞赛获奖等材料最终确定入围名单,并于4月3日公布。
各专业类别综合测试名额通常不超过各自计划数的5倍,其中校长推荐项目考生优先获得综合测试资格(具体详见报名条件里的“校长推荐项目”)。特长类报名考生不占用名额,直接进入综合测试。
(二)综合测试
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,按我校设置的测试类别分组进行,形式分为两部分:
教学适应性评估:
测试语言为英语,主要考核学生的英语语言应用能力。
专业潜质评估:
测试语言主要为英语(部分中文辅助),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匹配度及潜质等。
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其中教学适应性评估成绩占40%,专业潜质评估成绩占60%。最终测试方案会在确定测试名单后公布,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。
测试结束后,入围考生名单、综合测试成绩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,并报
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,入围人数通常不超过各专业类别计划数的3倍。